2020/02/19 17:58 [一般公告]108-2 語言學碩士班論文計劃書延至3月17日提交

各位語言學碩士班同學 大家好

依本班修業規則(節錄於下)規定,本學期若要提交論文計畫書者,依規定應於3月1日將「指導教授意見表」及論文計畫書送所辦彙整。
然因新冠肺炎疫情,學校遞延開學日至109年3月2日,故將本次收件延後至3月17日截止。
謹附上指導教授意見表檔案供大家使用。若有任何困難或問題,請與我聯絡。謝謝。

楊淑卿


第四條 提交論文計畫書及參加論文期中發表會:

(一)研究生可在語言學領域中選一論文題目,提出論文計畫書,並且得到指導教授同意。

(二)研究生最遲應在碩二上學期即開始與老師商談論文寫作,每學年可於3月1日或10月1日前提交論文計畫書。本所於收到論文計畫書後一個月內舉辦論文期中發表會。

(三)「論文計畫書」繳交時須附上「指導教授意見表」,表內「指導教授意見欄」須請指導教授填寫意見,並親自簽名後,再加上書面論文計畫書一份,送交本所彙整。

(四)研究生若欲更換指導教授,須經原指導教授及新指導教授簽名同意,並將新指導教授五年內著作表及「論文指導教授異動同意書」送交本所存查。

如有爭議則提至所務會議討論。

(五)研究生提交「論文計畫書」後,如欲更換論文題目,須經原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填寫「論文題目更換申請表」,送交本所存查。

(六)本所外籍生得用中、英文以外之第三語言寫作論文,惟須先找好論文指導教授及考試委員,並須確認指導第三語言論文寫作之教授同時具備語言學的專業能力。

(七)論文計畫書應包含以下各要點:

1.論文摘要:以一頁為限。

2.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與研究主題、範圍。

3.文獻探討:至少包含一個子題之完整文獻探討。

4.研究方法:應詳細具體敘述,以顯示資料或數據蒐集、分析之完整過程。

5.預期成果:本研究之預期成果、創見及貢獻。

6.參考文獻:計畫書引述之參考書目至少20 筆。